经过一个月的调试,目前已经基本可以稳定运行。故从2月1日起失宠之家积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。
简单说就是发言越多质量越高,积分越高。
积分规则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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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规则 |
说明 |
积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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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发贴 |
宠物供求信息子版除外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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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发贴:“水”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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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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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发贴:“烂”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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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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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发贴:“美”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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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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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发贴:“酷”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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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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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发贴:子版(646572)帖 |
宠物供求信息子版 |
-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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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发贴:热论贴(跟贴100以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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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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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发贴:热论贴(跟贴10以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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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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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发贴:热贴(点击1000以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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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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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发贴:热贴(点击100以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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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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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跟贴 |
自己发贴除外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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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跟贴:把帖子跟红者 |
自己发贴除外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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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跟贴:沙发 |
自己发贴除外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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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发贴:题目含【广告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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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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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发贴:题目含【销售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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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30 |
*特别说明
1.每周统计并公布一次。积分报告发布到公告区,敬请查询。
2.100积分=1元人民币
3.各积分规则相互独立,互不干扰。
4.积分从2008年2月1日正式开始,试用期的积分将继续沿用。
5.积分可以以1000为单位赠送给其他版友。赠送方法:发贴申请。赠送发生时本版收取10%积分做为手续费。
6.每1000积分=10元人民币可以做为货币在俱乐部购物消费。不找零,不兑换现金。
7.每1000积分可以做一次讨论版发贴跟贴统计。(统计需预先申请)
8.商家等版友可以通过现金冲值(1000积分为单位=100元)购买积分并用于发布销售信息。
9.总积分低于-300分将被加黑名单限制在主版发言。被加黑名单者在积分恢复至0分以上时可以申请恢复,接收申请后1周内恢复身份。
10.每位斑竹在每月审核通过时将获得1000积分奖励。
关于版内规则:
1.取消禁止在版内发布销售信息规则。商家版友(ID在13500000之前或积分在1000分以上)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发布销售信息。违反法律的内容除外。ID大于13500000并且积分在1000分以下的广告被视为马甲发广告直接删除。
2.完全以积分进行判断是否拉入黑名单。但是特别不尊重本版版规者直接加黑名单。并做为惩罚适当扣分(1000-3000)。
3.现有黑名单用户全部清空并开始使用新规则。
4.当天同用户第2销售帖将+“水”并转入宠物供求信息子版。严重者+“烂”。
5.广告帖题目将加【广告】,标题过长将从后不删除直至标题可在一行显示。请自行加【广告】字样,需要斑竹修改标题进行管理的帖子将加“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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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爱之名---打造失宠动物的幸福
!!西祠积分系统开始上线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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